
11月30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流域治理法治保障论坛”在湖北经济学院笃行楼一号报告厅隆重召开。本次论坛由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指导,湖北经济学院主办,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湖北水事研究中心承办。来自北京大学等十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以及水利部等实务机构的50余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探讨流域治理的理论与实践,推动法治在流域治理。本次论坛由主旨会议、单元报告和闭幕式三个阶段组成。
主旨发言环节,陈晓景副校长以“流域生态环境损害的内涵探析”为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她围绕流域生态环境损害的特点、生态环境损害的概念及其科学原理、流域生态环境损害的科学原理以及流域生态环境损害的法律内涵探析等四个方面展开了探讨,系统阐释了流域生态环境损害的基本概念。她指出,生态系统服务理论是生态环境损害概念界定的科学基础,而流域生态环境损害具有空间动态性、整体性和系统性等特征,需要从生态系统服务流理论出发,重新界定流域生态环境损害的客体、行为以及权利主体。

在单元报告环节中,法学部经济法学院(环境法学院)尚毓嵩老师深入探讨 “流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的理论反思与机制优化”。他围绕流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的实践现状、问题检视、理论反思以及机制优化等四个方面,为我国流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的开展提供建议。
此论坛的成功举办,不仅为流域治理法治化提供了宝贵的学术交流平台,也为推动我国流域治理法治建设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初审:王莉;复审:冯凡;终审: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