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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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部举办法学专业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6-04-17 刘兰淇 浏览次数:[]

为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以下简称“三进”),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近日,法学部在崇法楼三楼301会议室成功举办法学专业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座谈会。会议特别邀请了河南大学法学院郝铁川教授指导,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王世进教授与谈。陈晓景副校长、姜保忠院长、樊晓磊院长、学部第一批和第二批高水平课程团队负责人及部分成员参加座谈会,会议由法学部执行部长陈在上主持。

座谈会上,郝铁川教授以“关于在高校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五个建议”为题,深入探讨了高校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中需重点讲清的五大问题,从历史传承、实践根基、中国意义、世界意义及发展脉络等方面,为“三进”工作提供了专业指导。

王世进教授结合自身在环境法领域的研究和教学实践进行了与谈发言。姜保忠院长、樊晓磊院长以及与会课程负责人等围绕会议主题,结合各自教学及管理实践,就“三进”工作中的融入路径、教学方法创新以及课程思政建设等难点困惑,与专家开展了深入细致的互动交流。

本次座谈会是法学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价值引领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学部将继续搭建高水平教育教学交流平台,加强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建设,不断优化育人机制,回答好“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的根本问题。

【撰稿:刘兰淇;初审:王莉;编审:冯凡;签审:王健】

 



 【   学习参考:郝铁川教授 “在高校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 五个建议】  

郝铁川教授以“关于在高校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五个建议”为题,深入探讨了在高校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中,应当清楚讲清楚如下五大问题。

第一个是讲清楚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共产党以往法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关系,具体说,就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法律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关系,与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法律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关系,与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法律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关系,与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法律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关系。讲清楚这个问题的目的,是说明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以往中国共产党人法律思想具有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关系,是中国共产党人集体智慧的结晶。

第二个是讲清楚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丰富的工作经历、实践经验的关系。习近平同志的从政经历遍及党、政、军,历经村、县、地、市、省、直辖市、中央等所有层级的主要岗位,积累了依法治县、依法治市、依法治省、依法治国的丰富经验,这在党的百年历史中是唯一有此经历的领导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其丰富的实践经验的理论升华。讲清楚这一问题的目的,是坚持辩证唯物论原理,说明人的正确思想不是从天上掉下来,而是来源于实践。它启发我们法学院的教师和学生不要停留在西方的法学书籍上,而要关注中国的国情和现实,创造中国特色的法学知识体系、话语体系、教材体系,因为越是民族的,才能越是世界的。

第三个是讲清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中国意义。我建议地方人大常委会分管立法的同志撰写并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地方人大工作的指导意义;地方省政府研究室和司法厅的同志撰写并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地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意义;地方检察院和法院的同志撰写并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司法工作的指导意义,等等。为什么要这样建议呢?因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极强的实践性,法学院的教师不太了解法治实践,因此,最好是实务部门的人来讲,法学院的教师来讨论。

第四个是讲清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世界意义。即:讲清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质是要开辟一条不同于西方的法治现代化道路。世界上目前有30多个发达国家,30多个最不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100多个,后两者加起来150多个,其中绝大多数都照搬西方了西方的经济上私有化、政治上多党制和分权制衡制、思想上奉行个人主义的法治模式,但历经百年都未进入发达国家行列。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与西方不同之处:经济上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政治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思想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对世界上一百多个发展中国家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因为两者都属于后发性、追赶型现代化国家。

第五个是讲清楚习近平法治思想还在继续发展,还需我们继续跟踪它的发展。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2018年8月,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提出了“十个坚持”:要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第二个阶段是2020年11月,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是”十一个坚持:把第二个“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改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第八个“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改为“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作为第九个“坚持”;增加了一个“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第五个“坚持”。第三个阶段是2025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确定为“十二个坚持”:将第五个坚持改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增加“第十二个坚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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