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理解与适用”研讨会在湖南师范大学召开。副校长陈晓景受邀参加会议并作主旨报告。
本次会议由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机关、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创新、适用机制与实施路径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会议聚焦生态环境法典的体系理解与实践适用,旨在为推动法典精准落地、高效实施凝聚学术共识、贡献实践方案。
主旨报告环节,陈晓景以“流域保护规范在生态环境法典中的定位与适用”为题作专题发言,围绕流域保护规范在生态环境法典中的制度定位、适用逻辑和实施路径展开阐释,系统分析了法典流域治理的制度逻辑,并就打破行政壁垒、实现跨区域协同共治提出理论方案。
会后,陈晓景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师生作学术讲座,讲授了流域协调机制的历史缘起、现实缘由、定位重塑及法典化背景下的制度完善机制。
【初审:李依林;编审:冯凡;签审:王健】